1.心、理、氣的分別

理氣之間的關係是若即若離的,理藉由氣而能夠表現,而氣形成物則是依理而成。因此兩者在存再上雖然有所不同,但是在運行流轉上則相輔相成,

故謂若即若離。朱熹所謂的理,同伊川明道一般,也分為共同之理與輸別之理,萬物所依循的理(共性)便是天道,然而若人皆由天道而成,則何來善惡之分?

朱熹認為,人皆依理而成,照理而言便是善。「心」依理而行,而心動之後就有「情」,情不正時,就產生了「欲」,當人的慾望

超過了理的規範而有過度情形時,就形成了不善。也就是說,理一定在氣中,但氣不一定非表現出理不可。換言之,「心」、「性」、「理」皆具備有善的能力,

但是性和理是絕對的善,心則有選擇為善為惡的能力。

(此近於荀子的理論?荀子認為人有欲是正常的,但是若欲望過度,就不可以)

因此,為了合於天理,表現出善,勢必得去除人欲,也由此帶出了「去人欲、存天理」的說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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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論萬物之一原,則理同而氣異;觀萬物之異體,則氣猶相似而理絕不同。」

這是將理分做二(共同/殊異的最佳例證)

**人欲和天理的關係:

「人欲便也是天理裡面做出來。雖是人欲,人欲中自有天理。」

比較像是理跟氣的關係,所以可以藉此句將理氣、天理人欲合起來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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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性者心之理,情者心之動。」

可用來解釋心性理情之間的關係。

 

2.太極的概念

 

3.功夫論

(1)格物致知

(2)主「敬」

 

「敬字通貫動靜;但未發時渾然是敬之體;非是知其未發,方下敬底功夫。既發則隨事省察,而敬之用行焉.......

敬立義行,無事而非天理之正矣。」

「大抵敬字是徹上徹下之意。格物致知,乃期間節次進步處耳。」

由「敬」之心,推出「誠」的概念,藉由誠推出「主一」的說法,也就是一次格一物,等到窮理之後再另格一物,

格物的最終目的就是貫通各物之理,內成己、外成物,由此明心。

「格物所以明此心」

「格物只是就事上理會,知至便是此心透徹。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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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芎璃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