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世人說,過去不會消失,也無法改變,但是朱美不這麼認為。對朱美而言,過去並不是事實。過去是記憶,所以可以刪除,也可以改變。所以她總覺得無聊的過去就這麼忘了還比較乾脆。她也覺得既然可以改變,就無須拘泥。就算沒有了,也不會有什麼妨礙。就算沒有昨日,只要有今天就好了。
2.
名字的功能只是識別個人,只要能夠區別,朱美覺得不管是記號還是號碼都無所謂。如果不計較過去──家世或來歷,那麼不管交情深淺,即使不知道本名,也不會有任何問題。
3.
吾等成仙道認為,靈魂與物質是相同的。精神與肉體都只是氣的一種型態。如果這個世上存在著幽靈,那麼也只是氣以幽靈的型態發露罷了。如果這裡有肉體,那也只是氣採取了肉體這樣的形態。肉即靈,靈即肉。一切源於氣、歸於氣。氣的運動,即是「道」。吾等即求道之人。非靈亦非肉,吾等只是行符合宇宙根本原理之行。
4.
詛咒並不是什麼神祕的力量,以朱美的話來說,那就是執念。超過一個人的容量,溢流而出的妄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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