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我還在整理,想說這樣應該比較好更新......(sorry我是個懶惰的小孩......但是我會在這幾天把它努力完成的!!!)
此色 為「非常重要」的意思
(整理的重點以老師考前大猜題內容為本)
(如果發現有錯.....請鞭撻我吧......)

●第一講── 緒論

1.文字概說
(1).狹義派:文字是紀錄語言的符號
(2).廣義派:人們用來傳遞信息的、表示一定意義的圖畫和符號稱之  
*老師用狹義派觀點

2.文字異名
(1).書→倉頡之初稱「書」
(2).名→百「明」以上書於冊、不及百「名」書於方。
(3).文→於「文」止戈為武;史闕「文」。
(4).字→有能增損一「字」者,予千金。

**何謂「文」、「字」?
(1).文:
    →《說文》:「文,錯畫也,象交文。」
    →倉頡初作書,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; (段注:文者,物象之本。)
    →鄭樵《通志‧文字略》:「獨體為文。」

(2).字:
    →《說文》:「字,乳也,从子在宀下。」
    →倉頡...其後形聲相異,即謂之字。(段注:字者,言孳乳而濅多也。)
    →鄭樵《通志‧文字略》:「合體為字。」

3.字形辨認(P.7~P.12字例要看!!!!!!)

●第二講──文字的定義與起源

1.文字定義
*文字工具論
(1).沈學:「文字者,智器也,載古今言語心思者也。」
(2).周有光:「文字不過是一種文化的工具。」
→打破文字神秘性→中國文字拼音化運動
(3).工具論的缺點:不能用方便、繁雜來當做衡量文字優劣的惟一標準,且文字是一種「社會公器」,不可能隨意更換

*文字定義的新看法
(1).文字是社會記錄和交際的工具,和語言互相適應的書寫符號體系。
(2).文字是社會現象,而非自然現象。

2.文字的起源問題
(1).文字神賜說
    →為了增加文字的神祕性、增加掌握文字者的尊嚴。

(2).聖人造字說
    →EX:倉頡造字,發明權偶像化的行為。

(3).文字起源於所有權記號說
    →私有記號和文字性質相衝突(文字是紀錄、交際工具,不被社會承認的個人記號不可能成為文字)
    →誤把商業社會的行為套用在原始社會上

(4).勞動人民創造說
    →一臉就是中共亂搞出來的名堂樣......
    →當然是人民創造的!但是是由巫、史整理、發展文字。

(5)全社會的發明
    →要遇到需要克服語言在時間、空間上不足時才會發生。
    →說成「在特定階段的社會所需要的產物」較為恰當。

**
(1).自源文字:獨立發生、發展的文字
(2).他源文字:襲取或改造已有文字,EX:日本、希臘等

3.語言與文字、社會性的關連

(1).文字,在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才會產生,是社會存在的必要條件
(2). 書面記錄和交際的要求,是文字發展的推動力。
(3).文字VS語言
    →文字是語言的派生物,兩者不能分離
    →兩者是平行關係,文字是獨立的系統
    (兩種意見都走極端,不完全正確)
(4).語言:人類從動物界分化出來的標誌;文字:人類由原始轉入文明的標誌。

4.文字的功能

(1).紀錄:紀錄思維語言。
(2).交際:用文字符號延長語言、傳遞信息。

5.文字的歷史進程

(1).結繩
(2).契刻
(3).圖畫
    →圖畫,若用於傳遞信息,可以視為文字源頭。
(4).圖畫文字
    →新石器時代的史前文字
    →和圖畫的不同在於:圖畫的目的是描繪事物,圖畫文字將描繪事物當成手段來幫助傳達記憶。
    →文字的起點。
    →仍未擺脫記憶符號的籠統性和含混性。
    →又可以稱作「圖畫提示文字」,是從助記憶記號到記錄語言記號之間的過度階段。


●第三講──中國文字的起源

1.文字來源的各種說法
(1).畫卦說
(2).結繩說
    →王闓運:「結繩為繩型字母書。」
    →鄭樵:「起一成文說。」
    →不成立→隸變以後才有筆畫,最早的中國文字or圖畫文字皆無筆劃區別
    →結繩只是原始記事的方法,而不是原始的文字。
(3).契刻說
    →古人常將「書契」連言(書:寫在竹帛上的文字;契:刻木的行為、所刻之木)
    →本自象兩券之間所刻之齒(最初的契只有刻齒而無文字)
    →和文字本質仍不同,也不是文字前身,所以不能拿來說明文字起源
(4).倉頡造字說
    倉頡可能是整理文字的人,但文字不可能是一時一地一人之手


**(5)新說法:陶符(有兩種說法)
    →將陶器刻符視為早期中國文字(郭沫若說法?)
    →視為對中國文字有一定影響的符號,但並不是文字(裘錫圭說法?)


●第四講──中國文字的演變:序言
1.字體V.S.字型
(1).
中國文字字型變化→結構問題
中國文字字體變化→風格問題

(2).
體系變化→從文字的質和量雙方去考察
字型變化→研究中國文字構造和其變化


2.殷商以前的文字

**陶文:泛指刻在陶器上的記號。
    →李孝定:陶文可能是漢字前身
    →有些學者:陶文可能是漢字成熟前的早期型態
    →BUT!陶文並沒有被明確發現能串成句子!(文字通常需要具有形音義三要素)
    →只能說史前陶文是追溯漢字起緣的重要線索




●第五講──殷代文字
1.甲骨文和六書的關係(可以套用但不完全適用)

2.甲骨文的特點(背字例)
(1).字無定格(反書、合文等)
(2).一字異形、繁簡並存
(3).異字同形
(4).圓筆、肥筆極少,方筆、瘦筆多見

3.甲骨文的發展變化(六書問題、結構特點)

4.殷代文字(覺淂重點好像在名稱和發現的問題)
(1).名稱(P.2~P.4):龜、甲、契、刻、卜辭、殷墟文字......(各家說法)
(2).發現:十九世紀開始被當「龍骨」、劉鶚、羅振玉的三個貢獻(段考題)→確定甲骨文出土地點(《五十日夢痕錄》)、進一步確定甲骨文的時代、考釋文字,並促進甲骨文的刊佈流傳

5.象形(字例)

●第六講──西周春秋文字
1.陶器、銅器、石器的關係、演進、所本

2.銅器起緣的三種方面(P.3~P.4,理論上?文獻上?考古上?)
*唐蘭、安志敏、陳偉湛與唐鈺明(最重要)意見?

3.銘文的特點(P.13~P.15結構、筆劃、行款)
(1).結構:保存圖畫性極強的象形字,比甲古文規範化(注意字例),字體漸趨劃一
(2).筆劃:多用肥筆和圓筆
(3)行款:甲骨文以直書為主,橫書為次,左右行無定;金文以直書左行為主




●第七講──戰國文字

** 李學勤對於文字的五系說:
   →分作 齊魯、三晉、楚、燕、秦
 **王國維分作西土系與東土系二系:
   →西土系:秦,字型不太有變化
   →東土系:楚燕韓趙魏齊


1.文字特點(P.10~)(字例)
(1)簡化
→單筆簡化 Ex:固、國、年、羊(P.11)
→複筆簡化 Ex:爾(P.12)
→濃縮形體 :濃縮某一象形部份為抽象符號 Ex:宮(P.12)
→刪減偏旁 Ex:敢(P.12)
→刪減形符:刪減會意字的某一部分 Ex:安、乘(P.12)
→刪減音符:形聲字的音符一般不能省,故此種極為罕見 Ex:葉、師(P.12)
→刪減同形:戰國文字中最為習見 Ex:從、嗣(P.13)
借用筆畫: Ex:司、固
→借用偏旁:省簡相似的偏旁。合文借用偏旁較易辨認(P.13)
→合文借用筆畫:兩字筆劃共用。Ex:至於 (P.13)
合文借用偏旁:Ex:公子、君子(P.14)
合文刪減偏旁:Ex:司工(P.14)
合文借用形體:又稱「包孕合書」Ex:子孫、子游(P.14)

(2)繁化:對原來的字是可有可無的
→增繁同形偏旁(重疊形體、重疊偏旁)
→增繁無義偏旁
→增繁標義偏旁(象形標義、會意標義、形聲標義)(此點較不重要)

(3)異化 Ex:置換形符、方位互作(換位置)

(4)同化:和異化相對,此傾向使得秦始皇能夠統一六國文字。
→基本偏旁變化不大(部首概念)
→偏旁位置(偏旁放在固定位置)

2.戰國文字有哪些?
(1)金文:物勒工名式的銘文。兵器銘文明顯增多,禮器銘文少於春秋時代;
       字體裝飾化、潦草化→民間書體樣本
       鳥蟲書
  *春秋前銘文→鑄→正式、莊重
   戰國中期以後→刀刻→較草率

(2)貨幣文字(又稱刀布文):出自鑄工之手,較草率
  *西周:貝→春秋始鑄幣→戰國:金屬貨幣盛行
  *後有「圓錢」、「蟻鼻錢」出現   

(3)璽印文字:春秋時出現;
        與商業、手工業獨立有關,並大量應用到政治上;
        亦可反映出民間文字趨勢(然受限於印章形式,仍和日常文字不太一樣)
 
(4)陶文

(5)簡牘文字:顯示手寫材料盛行,多寫在簡牘、帛書上
    *竹簡、木牘

(6)縑帛文字Ex:楚帛書

        
***從這裡開始,到第十三講。老師沒有說明確重點,只有說考試時該注意的部份。如下:
1.六書名稱、異稱、合理性、時代性
2.三書說、觀點、提出者
3.象形定義、獨體、合體、變體,需舉例說明!
4.指事的內涵、定義、獨體、合體、變體,一樣要舉例,還要說明這種形式是否合理!
5.會意(某幾人的意見對錯、優劣,以及論點評述)、會意組成的部件、意義、字例
6.隸定!隸定!隸定!還要能夠解釋古文字、寫出古文字!




●第八講──秦系文字(秦國or秦朝文字?)(上承西周古文、下啟漢魏隸書)

**秦的兩個字體巨變
  →篆變:小篆根據大篆審改(by李斯、趙高)
  →隸變:隸書據篆字改(by陳眇)
**陳眇→改圓為方、改連為斷(便於用毛筆寫字)

1.秦系各種文字
(1).金文:
    →戰國時代金文,多見於兵器、權量、虎符上
    →脫胎自鑄工之手,接近民間書體
    →直線化、筆畫化、草率化,以及隸書化的趨勢

(2).石刻文字:
    →又叫碑碣文字
    →石鼓:饅頭形的碑,刻的是狩獵遊樂之詩,又稱「獵碣」
    →石鼓文:文詞與詩經的《大雅》、《小雅》相似,是東周時代的秦國文字,字體雄渾勻整,體現春秋戰國之際的秦國莊重文字
    →戰國中期《詛楚文》,每告一神即刻一石,文字和小篆相當接近

(3).印章、封泥文字
    →秦印大多適用撰文or早期古隸或篆文俗體

(4).陶文、漆器文字

(5).簡牘文字

2.正體與俗體
**秦系文字雖有地方性變化,但和西周文字又直接的繼承關係,嚴謹工整、雍容大度,體現西周文字風格。
(1).正體:小篆
(2).俗體:隸書化的民間通用字體,側重於使用,以方折、平直筆法改造正體。EX:雲夢睡虎地秦簡


●第九講──漢及魏晉以來文字(這講幾乎沒講......內容也很雜碎)


1.秦隸與漢隸:皆用直筆,但秦隸保存較多秦篆風味,漢隸只是「略存篆意」。

2.古隸與今隸:
(1)今隸:八分字
(2)古隸:脫胎於篆書隸書階段者

**八分體:碑刻文字代表!《熹平石經》上所刻,為東漢標準字體。特色:左右對稱、(上天下虫)燕尾、橫平豎直。也較「八分」、「分書」

3.正字運動:簡而言之就是正體異體之爭,沒有具體結果。

(呃這篇不知怎麼回事,字特別大、還調不過來......)





●第十講──漢字基本法則及檢討

1.六書說
(1).眾人意見:
    →鄭衆:象形、會議、轉注、處事、假借、諧聲
    →班固:象形、象事、象意、象聲、轉注、假借
    →許慎:指事、象形、形聲、會意、轉注、假借
    →鄭樵:象形、指事、會意、諧聲、轉注、假借
**許慎意見最重要、背字例!

(2).時代意義:對古文字的大量分析歸納

(3).侷限:材料上的侷限(許慎只能看到籀文、古文、小篆)


2.三書說
**完全棄絕轉注
(1).唐蘭
    →分文字為三類:象形、象意、形聲
    →文字不歸於形,必歸於意;不歸於意,必歸於聲。
    →缺點:缺少音符字;象意象形的界線未劃分清楚;排除假借;把象形、象意、形聲和漢字的形、音、義相比附。
    →優點:性質明確;按形體不同重新分類,切符合形體學分類要求。

(2).陳夢家
    →分作象形(由形得義)、假借(由音得義)、形聲(由形與音而得義)
    →形聲含三小類:(1)形與聲相益;(2)形與形相益;(3)聲與聲相益(P.11字例)
 
(3).裘錫圭
    →肯定陳夢家說法,修正唐蘭說法。
    →將陳夢家三書說中「象形」改為「表意」
    →在某種程度上承認假借,認為其為一種「不造字的造字法」。
    →表意字和「詞義」發生關連;形聲和詞意、聲音有關;假借只和聲音有關。
    →《文字學概要》:「「...分成表意字、假借字和形聲自三類。表意字使用一幅,也可以稱為意符字。假借字使用音符,也可以稱表音字或音符  字。形聲字同時使用意符和音符,也可以稱為半表意半表音字,或意符音符字。」 


●第十一講──象形及其相關問題討論

P.2~P.19字例!!!!!!
1.意義:
(1).《說文》:「象形者,畫成其物,隨體詰詘,日月是也。」
(2).楊桓:「凡有形可以象者,模仿其形之大體,使人見之而自識,故謂之象形。」
(3)王應電:「......肖其形而識之......」
(4)趙宦光:「象形者,粗跡也,繪畫形似,而使君子小人可並通也。」

(2).獨體象形
    →即純體象形。沒有其他初文參雜,渾然一體,不可分割。
    →一般認為獨體象形是象形的正例。

(3).合體象形
    →在一初文中,加入一個他形或同類之字。
    →一般是加上意符以足義,也有加上聲符已表音者(加聲象形)

(4).變體象形





●第十二講──指事及其相關問題討論

P.6~P.22字例!!!!!

1.「事」的內涵(字例)
(1).表示概念,EX:才、高(時間、空間概念)
(2).表示位置,EX:上、下(空間概念)
(3).表示狀態,EX:旦、凶
(4).表示抽象動作,EX:出、曰
(5).表示名稱部位,EX:亦、本

2.獨體指事
(1).指事正例,形體上沒有經過增減或變更
(2).通常以線條、符號表示抽象事物意向

3.合體指事→二者相合而成

4.變體指事
(1).為表達抽象概念,將一個成文形象加以變化或減省部分筆劃。
(2).通常為位置變異,如左右相反、上下顛倒。

**象形VS指事
1.象形有實物可象,指事多無實像可象。
2.象形專象一物,指事博類眾物。
3.象形依形而製字,指事因事而生形。
4.象形象物之靜狀,指事表物之動態。
5.象形本義多為名詞,指事本義多非名詞。
6.少數為名詞的增體指事,所增必為指事符號,與增體象形所增為實像者不同。


●第十三講──會意及其相關問題討論

1.釋義(各家說法)

***最重要:蔣伯潛說法,能夠知道他哪裡錯了?(段考題)→釋「會」為「會合」、「相加」為誤!!!!
(1).劉師培:言論不夠周全
(2).《古文聲系自序》(P.4)→會意的基礎是象形及指事
(3).唐蘭:要了解當地的社會習慣,才能會其意。

2.會意的組成方式(段考題,字例重要)
(1).王筠《說文釋例》分為五種
    →會兩象形字以為意(止戈為武)
    →會兩指事字以為意者(八ㄙ為公)
    →會一形一事以為意者(八刀為分)
    →會一象形一會意者(焱在木上)
    →會意指事一會意者(束八為東)
(2).林尹《文字學概說》另加兩條:
    →會一形聲一非形聲者(人言為信)
    →兩體皆形聲者(言殳為設、攴孝為教)

3.會意分類
(1).二體異文、三體異文
(2).同文會意
    →二、三、四體同文
    →同文合文
    →同文相對相背

**指事VS會意
1.指事多為獨體,會意必為合體。
2.增體指事也僅一體成文,會意必多體成文。
3.指事因事而生形,會意何文而會意。



●第十四講──形聲及相關問題討論

1.意義
(1).許慎的事、名、譬各是什麼意思?(P.1)
(2).形符與聲符
    →段玉裁「形聲多兼會意」說
    →王引之:「夫訓詁之要不在文字,聲之相同相近者,義每不甚相遠。」
    →黃季綱:凡形聲字無亦可說者,除以聲命名之字外,有可以假借說之。
    →魯實先《假借溯源》分聲符無義的形聲字為四類:
        →(1).狀聲之字不釋義
        →(2).釋音之字聲不釋義
        →(3).方國之名,聲不釋義(通常假借,很少再創新字)
        →(4).假借之文,聲不釋義。
**聲符之所以發生假借現象,原因有三
    →用同音字取代
    →換入一個更能代表語言的聲符,以適應語言變遷
    →為求字形儉省

2.形聲的分類(段考題,請舉字例?)
(1).賈公彥
    →左形右聲
    →右形左聲
    →上形下聲
    →下形上聲
    →外形內聲
    →內形外聲

(2).裘錫圭多兩類:
    →聲佔一角
    →形佔一角

3.形聲字的產生→通常是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,或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而成(注意字例!!!!段考題)

(1).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EX:鳳的初文加注「凡」
    →通常加注後,原本的表意字廢棄
    →有時候表意字和加注音符後的字可以並存,並分化EX:星、晶

(2).把表意字字型的一部份改成音符(P.16~P.19字例)
    →有些是把字型的一部份改成形近的音符而形成

(3).在已有的文字上加注意符(最多):可分為三類
    →為明確假借義而加注意符EX:師→獅
    →為明確引伸義而加注意符EX:取→娶
    →未明確本義而加義符,EX:止→趾

(4).改換形聲字偏旁,EX:振→賑


4.多聲


5.多形→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,or在形聲字上加注意符


6.省聲:可分為三類

(1).把字型繁複或表面積太大的聲旁省去一部份,EX:(龍龍衣)→襲
(2).省去一部份聲旁,用來安置形旁
(3).聲旁和形旁合用部分筆畫形成一個偏旁

**說文省聲部分的錯誤說法
    →錯析字型
    →把一般的形旁錯認為經過省略的聲旁
    →把從甲字省聲的字認成從乙字省聲

7.省形:可分為兩類
(1).把字型繁複的形旁省去一部份
(2).省去形旁的一部分,空出的位置用來安置聲旁



●第十五講──轉注及相關問題討論(老師沒講,也沒考過,所以重點是自己感覺重要的部份)

1.轉注的成因:
(1).古今音變→為了適應後世語音
(2).方言異讀→不同區域音異,所以另造一字
(3).避免字義相混→本字借為他用,所以另造一字表本義
(4).假借造字→臨時忘了自怎麼寫,所以假借同音字來造新字,則原字與新字亦互為轉注字
(5).附加聲符
(6).附加形符

2.轉注的三個時期
(1).前期:為辨形而加形累增,或未避免意義相混而加形以明本義。→形聲出現以前就有。
(2).中期:將無聲自聲化,加聲符以記錄語言;或避免形義相混,明示其讀音而加聲→約和形聲同時。
(3).後期:為了適應語言變遷而加注變遷以後的讀音→形聲字既有以後發生。


●第十六講──假借及相關問題討論

1.假借和引申的關係(段考題)

假借:依聲而不必託其事
引申:依聲而託其事
相同處:本無其字
*段玉裁「......本無其字.......久遠之義引伸展轉而為之,是為假借。」→混同引申、假借的概念了(錯誤概念)

2.有本字的假借VS本無其字的假借(字例?)
3.本字後造的假借
4.訛字冒稱的假借

5.假借產生的原因:假借的本字,只有象形、指事、會意,而無形聲字!→純粹的表音文字

*容庚的分類:
(1).專名的假借
(2).代名的假借
(3).形聲字的假借
(4).虛助詞的假借
    →形不可象,是不可指,意不可會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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